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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模式简介

设计模式目标

好的软件设计:可复用。达到此目标的方法:抽象,即对复杂的处理抽象出一种通用技术

达到复用目标中的难点在于变化,变化是复用的天敌。要抵御变化,进行抽象

面向对象

底层思维:封装(隐藏实现细节)、继承(复用现有代码)、多态(改变对象行为)

宏观思维: /images/designPattern/oo.png

设计原则

远比模式更重要

  1. 依赖倒置原则(DIP)
    高层模块(稳定)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(变化),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(稳定)。
    抽象(稳定)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(变化),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(稳定)。
  2. 开放封闭原则(OCP)
    对扩展开放,对更改封闭。
  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,但是不可修改。
  3. 单一职责原则(SRP)
  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弓|起它变化的原因。
  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。
  4. Liskov替换原则(LSP)
  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(IS-A)。
  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。
  5. 接口隔离原则(ISP)
  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。
  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。
  6.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,而不是类继承
    类继承通常为“白箱复用”,对象组合通常为"黑箱复用”。
  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,子类父类耦合度高。
   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,耦合度低。
  7. 封装变化点
  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,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,而不会对另–侧产生不良的影响,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。
  8. 针对接口编程,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
  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,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。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,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。
  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,从而实现“高内聚、松耦合"的类型设计方案。

产业强盛的标志:接口标准化

模式分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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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构获得模式

设计模式的应用不宜先入为主,一上来就使用设计模式是对设计模式的最大误用。没有一步到位的设计模式。敏捷软件开发实践提倡的"Refactoring to Patterns"是目前普遍公认的最好的使用设计模式的方法,即重构获得模式。

重构关键技法:

  • 静态→动态
  • 早绑定→晚绑定
  • 继承→组合
  • 编译时依赖→运行时依赖
  • 紧耦合→松耦合